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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合环保合议庭在我院审理一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发布日期:2017-11-02 点击数:

    2017年10月31日9点半,南京市六合法院环保合议庭在我院逸夫楼S118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李某某,XX有限公司等共同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江苏城市频道法治集结号栏目对本案进行了报道,这也是我校首次开展环境案件审判实践教学活动,我院2017级法学全班同学观摩了庭审。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公诉人辩护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依次到庭,庭前准备就绪,庭审开始。本案是一起2名自然人与单位法人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随意倾倒14吨多废活性炭,给环境造成了较大污染。法庭对被告人情况进行了核对,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依次讯问了被告人,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报告等证据,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中公诉人对共同犯罪、自首认定、定罪量刑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本案罪行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了公众教育,辩护人对自首,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等从轻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法庭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认证,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庭审结束,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就自首、共同犯罪、量刑标准等问题与法官进行了交流与讨论,法官、公诉人也就环境案件的相关情况和社会意义作了介绍,通过此次审判活动,学生对环保法庭与环保合议庭的组织与受案范围,环境案件的分类,环境案件的审理程序,适用法律等均有所了解,同时也对危险化学物质的知识与处理有所掌握,促进了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进一步提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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