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政学院2020年“法政先锋”优秀学子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4 点击数:

各班级:

为进一步体现学院 “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加强学风建设,增强学生荣辱观,深入挖掘身边先进典型,表彰优秀同学,现拟评选法政学院2020 “法政先锋”优秀学子,予以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法政学院2020年评选以下八类“法政先锋”优秀学子:党团先锋、学业先锋、考研先锋、励志先锋、科创先锋、文体先锋、奉献先锋、抗疫先锋。每种类型评选条件如下:

  1、党团先锋:

担任班级和校、院团学组织等主要职务(班长、团支书或部长以上等),发挥带头和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类活动,做好组织、服务和领导工作,表现突出。  

2、学业先锋:

要求上学期加权平均分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名,各科成绩在良好(85分)以上,在校(市)、省、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较好名次者优先参评,需提交相关证书的电子件和复印件。

   3、考研先锋:

  2020年考研中认真备考,积极主动协助辅导员和学院做好考研的报考统计工作,带动影响身边同学,考研过程中有突出表现,通过自己刻苦努力,取得优秀成绩,尤其是考上双一流高校的同学。

  4、励志先锋: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少数民族同学,在学业、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较大进步或有突出表现,取得优秀成绩。

  5、科创先锋:

积极参加学科、科技和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等,有突出表现,取得优秀成绩,在校(市)、省、国家级的学科、科技和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较好名次者优先参评,需提交相关证书的电子件和复印件。

6、文体先锋: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各级各类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在校(市)、省、国家等赛事上获得较好名次,需提交相关证书的电子件和复印件。

7、奉献先锋: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奉献,表现突出,对学校或社会有一定贡献,需提交相关证书的电子件和复印件。

8、抗疫先锋:

积极参加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志愿服务,努力奉献,表现突出,对学校或社会有一定贡献,需提交相关证书的电子件和复印件。

二、评选名额

每个类型评选10人左右。

三、评选方法

由个人进行申报,每人仅限申报一个类别,采用积分制评比办法进行评选。

四、评选流程

 1、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班委会和团支部在各自班级和学生组织中要进行大力宣传,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号召同学们奋发进取,积极作为,争先争优。

2、申报者须填写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于527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须交纸质和电子档,附件2和附件3只须交电子档,相关证明材料要交电子档和复印件。请把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档放在1个文件夹里,以“姓名+年级专业班级+申报类别” 命名文件夹,如“张三+17公管1+党团先锋”)提交给所在班级班长,班长分类进行汇总。

3、特别提醒:申报者在填写附件1和附件3的主要事迹的内容和证明材料(证书等)的起止时间时,务必注意时间要求,必须是20197月至20205月之间的,凡没有按此规定的填写和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评选,取消其参评资格。

4、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按申报类别收齐汇总后,在528日中午12:00前将材料交院团委秘书长朱雨佳分类汇总。

5、院团委副书记白江瑶组织院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530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查验、审核,进行初步筛选,特别是申报材料不符合“评选流程”中第3条要求的,直接剔除,一律不予评选,取消参评资格;再分申报类别按个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序。

661日前由院学办和团委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上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62-4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院将视疫情情况拟于6月上旬召开表彰大会。

五、评选奖励

对获选的同学,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发放获奖证书,并酌情召开全院表彰大会现场授予证书。在全院范围内加以宣传,号召全体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向各类“法政先锋”学习。


特此通知。

 法政学院学办、团委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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