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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6-12-08 点击数:

    12月4日是中国的“国家宪法日”,学院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于12月2日至7日组织开展了“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学习宪法主题班会、社区法治宣传、赴浦口法院旁听庭审等形式,深入开展了宪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了大学生宪法意识。

    12月2日,各班开展了学习宪法主题班会,紧紧围绕“宪法是什么”和“宪法的内容”展开了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大学生开展宪法学习活动的意义,各班同学积极参加,还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掀起了宪法学习的热潮。

    12月7日上午,学院组织了法学专业学生赴南京市浦口区新华社区进行了普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吸引了众多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12月7日下午,学院组织了30余名学生赴浦口区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观摩学习活动。本次旁听庭审,共包含两个案件,分别是盗窃案和非法传销案。其中盗窃案因第一被告人当庭翻供,故最终法院将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第二场旁听中,非法传销案的四名被告辩护人与检察院的检察官展开激烈辩论,同学们都聚精会神地倾听并做了学习笔记。值得关注的是该案四名被告人皆在听信谗言并且不知犯法的情况下加入传销组织,最终越陷越深。旁听结束后,大家进行了学习交流,纷纷表示收获颇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通过本次活动,强化了大学生法治意识,营造了我校师生学宪法、尊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

    社区法治宣传

    参加旁听庭审学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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