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法政学院教师课程教学综合评价标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08 点击数:

    课程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是实现教育教学目标的重要平台,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引导我院教师加大教学投入,提升课程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课程教学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特制定此课程教学综合评价标准,具体如下:

    评 价 标 准

    评价维度

    评价要点

    分值

    教学态度

    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准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

    10分

    仪表端庄,教态自然,精神饱满,言谈举止得体,有亲和力。

    教学内容

    体现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德育素材运用自然、流畅,做到教书育人有机结合。

    35分

    授课内容详略得当,重难点突出。

    授课内容结合实际(案例),体现科学性、先进性。

    板书规范,课件制作美观、内容丰富质量高。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完整、紧凑,各教学环节安排得当。

    35分

    教学目标明确,思路明晰,逻辑性强,语言表达清晰、生动,授课深入浅出。

    能根据课程特点,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教学辅助手段,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启发性、参与性、互动性。

    教学效果

    出勤率高,课堂秩序好。

    20分

    注重师生互动,课堂气氛活跃。

    学生能够主动思考,积极参与各个教学环节。



    微信公众号

    © Copyright 版权所有 2019 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 NUIST备80097 邮编:21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