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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政学院举办第十九期致邦学术论坛

    发布日期:2021-05-07 点击数:

    56日下午,法政学院致邦学术论坛第十九期在阅江楼602室举行。本次论坛邀请到江苏师范大学汉藏法律文化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南杰·隆英强主任做题为《藏族传统法律文化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价值与地位》的报告。法政学院徐骏副院长主持论坛。

    南杰主任首先以我国是一个传统文化绵延不绝的多民族国家为起点,阐述多民族视角与理念带来的包容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法文化视域下的藏族法律文化传统是整个中华法文化与藏族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博爱的伦理判断、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全民信仰藏传佛教与对青藏高原的社会态度等有机结合的生活方式的总和,体现了藏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藏族传统法律制度的精髓与核心。

    对于藏族传统法律文化的属性及其价值,南杰主任指出:内容丰富、程序严密、具有伦理道德与宗教法属性的藏族传统法律制度是藏族传统法文化的专门称谓,属于法制史学和法理学以及民族法学的范畴。凡是以藏族《十善法》《法律十二条》《王朝准则之法》、历代赞普颁布的诏令、命令、刻石盟誓、佛教教义以及藏区各地部落制定的条例规范等形式为发源而形成的法律内容及其体系均属于藏族传统法律文化范畴。

    南杰主任从六产生的时代背景与人文精神的共性、文化氛围与哲学思想的共性、文化内涵与表现形式上的共性、体例结构与司法制度方面的大同、价值、功能与效益方面的共性以及法治核心思想与基本精神的大同等六个方面为我们讲解了中华法系与藏族传统法律文化的共性。

    最后,他在结语中表示:藏族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关系研究在当下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对藏族传统法律文化在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价值与地位进行研究,是一种法学与史学、哲学与伦理学、民族学与法理学、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民间法与民族习惯法等多种学科相互交叉的研究范式。中华法系是中华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制度文明,藏族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丰富与发展也必定建立在中华法系这一基石之上,藏族传统法律文化必须依赖中华法系的权威疏导和理论创新的支撑才能够有自身长足的发展。

    徐骏副院长认为,南杰主任的讲座展现了其知识储备、学科背景之深厚。他研究的命题非常之重要,我们不应只拘泥于对西方法律文化的研究,也应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内涵的制度资源。

    南杰主任在讲座中不断强调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不断强调要有“坐冷板凳”的思想准备,要亲身考察调研,拿到一手资料。这些观点和理念给到场的同学们以全新的视野和深刻的启发,必将对同学们日后的学习与研究起到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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