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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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5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荐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的的函》(留金来二2019174),将展开推荐评审专家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和推荐名额

    1.推荐类型

    学术型专家推荐学科按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12个学科门类(不含军事学)划分,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

    2.推荐名额

    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学术型专家每个学科大类原则上不超过2人;每个学院推荐学术型专家人数不超过1人。

    二、专家的基本条件

    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熟悉并支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

    2.学术型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近三年曾参与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者优先推荐。

    4.曾参与国际学生指导、培养工作者优先推荐。

    5.具有12个月()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6.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者优先推荐。

    7.个别项目对评审专家有特殊要求,届时将根据实际需求,另行增补专家。

    三、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要求

    填写《专家信息一览表》(附件1)。纸质版需经本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szb@nuist.edu.cn

    2.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118日下午5点前向人事处报送纸质版《专家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szb@nuist.edu.cn。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茆彭 联系电话:58731144


    人事处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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