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适用于我院2023年法律(非法学)(仅限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调剂)、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的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只接收法律(非法学)全日制考生(仅限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调剂)、公共管理考生调剂,且初试成绩符合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调剂相关规定。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工作满三年的可以申请调剂到公共管理。
其他具体调剂信息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二、调剂名额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及名称 |
调剂名额 |
调剂复试比例 |
调剂复试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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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全日制) |
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调剂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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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2 |
2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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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同分的考生按政治单科成绩排序,政治单科成绩也同分的则按英语单科成绩排序。
三、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填报。不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的调剂一律无效。
2.符合条件考生经学校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后,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调剂复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后,学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按序扫描成一个PDF电子文档,于2023年4月7日上午10点之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发至nuistjm@126.com邮箱。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相关表格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1)《复试资格审查表》(填写完整并签名);
(2)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
(4)2023年应届生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8)考生CET-4、6级考试成绩单;
(9)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
同时须缴纳复试费80元,请扫描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内二维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支付。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2.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于2023年4月6日16:00-4月8日16:00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需要点击提交按钮才能成功,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逾期不完成视为放弃。登录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3.综合面试
2023年4月7日下午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线上形式进行,考生请提前实名加入我院调剂复试QQ群(群号:893636131)。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五、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法政学院。
法政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