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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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政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教学、科研、管理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4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激发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法政学院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党建、教学、科研、管理先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选中党建先锋面向全院党员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先锋面向全院教职工。

    二、评选要求

    1.党建先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群众基础,积极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在党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2.教学先锋: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工作量达标,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参与各类教研活动,教学效果较好;

    3.科研先锋: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项目成果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4.管理先锋: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群众基础。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申报表格,每人限报1项,并于12月1日前发送至ggx@nuist.edu.cn,逾期不予以受理。

    2.评选材料:所有上报业绩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均在科研系统、教务系统等学校通过的业绩为准。

    3.评选内容:评选将综合考虑个人的业绩、贡献、创新能力、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表现,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4.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对评选出的先锋个人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法政学院

    2023年11月24日


    • 附件【先锋申报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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