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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15级法学观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

    发布日期:2017-12-06 点击数:

    2017年12月5日上午9点半,浦口区人民法院在我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我院15级法学全体同学观摩了案件审理。案件原被告双方在中介介绍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交付2万元定金,约定按期履行全部价款并交付房屋,但因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部门过户,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原告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损失。在法庭经过当事人情况调查,陈述诉请,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后,法庭对原被告双方组织调解,休庭后审判长就案件情况,我国宪法及国务院有关禁止小产权房过户的禁止性规定和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向学生进行了明理与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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