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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3日 00:00    点击量:     来源:
发布单位: 研究生院   编辑:  李长波   发布日期: 2016/11/1   浏览量: 475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研院发【2013】40号)的要求,现就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15级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留学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2013级及以前尚未开题的博士研究生,预计2017年申请学位的2014级博士。 

 二、开题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开题工作于学期结束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安排。 

 三、工作要求 

 1、研究生下载并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见附件1、附件2)。 

 2、研究生开题须在校内组织进行。学位点所在学院安排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邀请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开题报告指导小组,并填写《研究生(含留学生)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3)。 

 3、开题报告应在校内公开进行(涉密论文除外),在开题报告前,应公布开题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鼓励相关、相近专业老师和学生参加,公告时间至少提前3天。 

 4、开题报告会由报告指导小组组长主持,全面审核研究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开题报告会的评审过程、相关材料和评审结果,由评审秘书负责记录汇总。 

 5、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对开题报告进行完善,将完善后的开题报告交导师审阅。开题报告指导小组根据报告情况填写评审意见,做出通过开题报告或重新开题的决议。 

 6、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通过后,根据指导小组意见认真修定报告。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开题报告申请”与“学历生开题报告结果录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开题报告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后,进入后续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四、材料报送 

 1、开题报告工作开始前一周,各学院将《研究生(含留学生)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开题报告工作结束后一周,各学院将《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1份)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盖章,并报送《研究生(含留学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4)。 

 3、报送地址:行政楼315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办,联系人:黄凤秀、葛苏放,联系电话:58731202,E-mail:zjuhuang@163.com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doc

附件2:留学生开题报告Thesis Proposal Form.doc

附件3:研究生(含留学生)论文开题报告指导小组成员名单.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