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20 世纪60 年代,王鹏飞、冯秀藻、陈学溶等老一辈气象学家开拓气象科技史领域。1983年成立中国气象学会气象史志委员会,挂靠本校。2011 年获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 年组建科学技术史研究院,2017 年获得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科点以气象与环境史、技术史、生命科学史、科技交流传播等研究见长,气象科技史方向独树一帜。学科点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七。已建成两个省部级平台:省部级(中国气象局)重点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省重点序列);四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
现有专职和兼职教师20余人,其中教授10余名,9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优质就业率名列前茅,就职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博部门及其他相关企业事单位,多数已成为业务骨干。
二、培养目标
通过严格而规范的学术训练,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具体目标包括: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史哲素养以及严谨的治学态度,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扎实的科学技术史理论基础,全面系统地掌握该学科的知识体系,兼具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知识结构和思维能力。
(三)掌握科学技术史的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文献资料运用能力和社会调查能力。
(四)熟悉本领域的最新学术进展,具有在本领域和相近领域追踪新知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具备在科学技术史、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传播(科学普及与科学教育)、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从事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研究方向
(一)气象与环境史
综合运用气象学、科技考古、生态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主要开展以下领域的科学研究:1.气象科技的起源、发展过程与规律,研究主题包括气象仪器、气象台站、气象观测、气象教育以及气象政策等;2.历史时期气候变迁、重大气象灾害的时空重建及其社会影响研究;3.古代气候、环境对聚落选址、食物结构、经济形态、文化发展、人类迁移的影响,以及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的影响和由此带来的自然灾害问题等。
(二)生命科学史
以人类文明发展史为背景,总结生物学起源和发展演变的重要主题,探讨生物学理论的发展及其重要价值,阐述生物学与其它学科的联系,科学家研究生命现象的不同态度,以及科学与社会的相互影响。同时,结合本校气象与环境史专业特色,开展农学史、海洋生物学史、医学史等生命科学史的研究。
(三)技术史与传统工艺
研究技术本身的起源和发展演变过程,并注重探究技术与经济、社会、政治的相互作用,发掘重要技术史事件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及意义;加强传统工艺研究,利用文物考古及人类学方法,重点开展传统造纸印刷和传统建筑、景观环境及产品设计的工艺分析与遗产保护研究。
(四)中外科技交流史
在“一带一路”战略引领下,利用档案、地方志、年鉴等文献资料开展中外科技文化交流史与文明互鉴问题的研究,突出科技外交、中外气象科技交流研究特色,侧重近现代中俄(苏)、中越、中日、中朝、中非科技文化交流的研究,同时关注历史上中国与欧美及亚洲其他国家的科技交流问题。
(五)科学技术与社会
根据STS、SSK相关理论和文献资料,探讨科学技术与社会互动历史,侧重气象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探讨气象科技进步、气象公共服务创新与农牧业发展,环境科技政策、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科技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以及科技伦理等问题研究。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一)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修满规定学分、提前完成学习计划、论文水平特别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毕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5年。
五、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9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17学分。
(二)课程设置:
1.学位课(17学分)
(A)——公共基础课(7学分)
(B)——专业基础课(10学分)
2.非学位课(不少于12学分)
(C)——限选课(2学分)
(D)——专业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E)——实践环节(2学分)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例如本科生专业课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本科生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科研实践主要是指参与本学科及导师的相关科研课题,撰写研究论著或研究报告。社会实践一般是指根据科研课题需要,进行实地调查采访,并了解社会现实。实践环节可根据具体情况,与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结合起来,选择其中的一项或二项予以实施。实践环节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并提交2000字以上实践报告一篇,经导师签字认可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组织对实践环节效果进行考核,学生必须达到合格。
六、培养方式
(一)在指导上采取导师负责和学院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技术史与文化遗产保护、科技与社会方向的研究生可采用“双导师制”,理论导师由专任教师担任,实践导师由联合培养单位指派。
(二)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学术交流、学术成果和实践四个环节的详细目标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在入学两个月内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三)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并重的方式,课程学习一般在一年内完成,从事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四)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双方的积极性和互动性,师生合作,教研相长。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着力培养研究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注重立德树人,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水平。
(五)研究生要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6次以上课程学习以外的专题学术讲座,并将有关书面记录或撰写的心得体会提交导师签字确认,在第四学期结束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六)研究生的课程外考核分第一学年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毕业考核。第一学年年度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初进行,重点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和课程学习情况,评选品学兼优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毕业考核在毕业前进行,由研究生导师、学科点、学院共同对研究生在校的思想、学习、科研等情况做出综合评价,评选优秀毕业生。未通过考核者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相关规定执行。
七、论文环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学位论文写作,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学风。
(一)选题与开题
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能够实现学术创新。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广泛阅读文献,进行学术调研,明确研究领域与方向。一般应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开始选题准备工作。
1.开题报告撰写规范
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动态(文献综述)、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与文章结构、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创新之处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参考文献等内容。具体格式要求可参考学校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2.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符合科技史专业方向的要求。学位论文选题应在推动科学技术史学科发展或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实践意义)。论文选题尽可能结合学科重点研究方向,其中包括气象史、环境史、生命科学史、技术史、科技交流史、文化遗产保护、科技与社会等;也可以根据研究生自己的兴趣、特长确立科技史学科范围内的其他选题。
3.文献综述要求
学位论文应有文献综述的内容,即在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和了解相关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学位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综述前人的研究情况,以确立自己的研究起点及创新之处。文献综述内容包括:(1)分析总结国内外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的研究状况;(2)评价已有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3)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解决的难度;(4)说明本学位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论文开题报告应于第三学期进行,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开题报告审核通过至少一年后方可申请答辩。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开题者,应提前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延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改变,如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化的,需重做开题报告;若开题报告没有通过,3个月后方可申请进行第二次开题。
(二)学位论文写作要求
学位论文撰写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按学校学位论文写作要求执行。学位论文应该选题准确、数据翔实、分析严谨、结论正确、格式规范、文字精炼。论文要有较为充足的工作量,在论文开题通过之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三)中期考核
1.主要考核研究生在专业学习、学术研究、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依据主要为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完成情况、学术论文发表、参与研究课题、参加学术活动及思想品德表现等。
2.中期考核一般在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通过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3.中期考核结论分为“通过”“延期重新考核”“不通过”三种,评选中期考核优秀研究生。考核结论为“延期重新考核”的研究生,给予半年考察期,半年后再次进行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终止学业,作结业处理。
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科学技术史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细则》。
(四)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答辩
研究生学完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所有必修环节,方能申请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通过者方能申请正式答辩,且论文预答辩与正式答辩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个月。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写作、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的其他具体要求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管理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内容以及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应符合本学科的属性。学位申请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
八、学术交流
(一)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应举行一次不少于1小时的公开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由学科点负责对其学术报告效果进行考核。
(二)硕士研究生应参加至少6次课程学习以外的专题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教学或科技比赛等。每次活动后写出600字以上总结报告1篇,或提交会议论文。相关总结报告或会议论文须在学位论文预答辩前提交给学科点,由导师考核小组根据参加学术交流表现与效果进行统一评价,要求达到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