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教授指导公管院法学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

发布日期:2009-12-31 点击数:

12月23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浩教授来我校与法学专业教师进行座谈,座谈由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焦冶主持,田思路教授以及法律系其他教师均参加了本次座谈。座谈围绕法学学科建设、法学研究的方法等问题展开讨论。法学教师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在法学领域中遇到的问题与李教授展开了深入的交谈。李浩教授针对我校法律系教师的知识结构与学历层次的特点,对于教师们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李浩教授认为,学术研究的根本在于专业的积累,一方面需要前期的精力投入,另一方面需要制定具体的专业方向,在学术上要做到“精”与“专”。这对青年教师的学术发展起到一个指引的作用。另外李浩教授将自己的科研方法与教师们进行交流,同时确立了与我校教师作不定期学术交流的意向,为本校法学专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学术平台。

通过本次论坛,我校向兄弟院校学习法律学科建设的先进经验,能够为我校教师的专业化与特色化确定一个较为明确的方向,促进我校法学专业的发展更为顺利。

微信公众号

© Copyright 版权所有 2019 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 NUIST备80097 邮编:21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