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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开展“庭审进校园”系列活动

    发布日期:2017-12-11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区内高校广泛开展宪法教育,深化2017年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我院围绕“12.4”国家宪法日举行了“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校园”主题活动,11月至12月陆续开展了“庭审进校园”系列活动。

    2017年12月5日上午9点半,浦口区人民法院在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我院15法学全体同学观摩了案件审理。案件原被告双方在中介介绍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交付2万元定金,约定按期履行全部价款并交付房屋,但因房屋为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部门过户,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在法庭经过当事人情况调查,陈述诉请,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后,法庭对原被告双方组织调解,休庭后审判长就我国宪法以及国家有关禁止小产权房过户的禁止性规定等向学生进行了释法。

    2017年12月7日下午2点,我院逸夫楼S118座无虚席,随着法槌敲响,六合区人民法院在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016法学全体同学观摩了庭审。该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庭归纳了争议焦点,包括双方有无合同,合同是否履行,何时履行。原告提出了相应书证及电子证据,包括施工方案,建筑费用一览表,催款告知函,调解协议书,微信交谈记录等,被告提供了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发包证明及民事调解书,法庭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认证,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未组织当庭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同学们认真观摩了庭审全过程,庭后与法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根据该案,结合相关法律展开分析,撰写实践报告,通过此次观摩教学,深化了同学们的民事诉讼法学及合同法学相关知识,提升了法学实践能力。

    2017年12月8日下午1点半,六合区人民法院在我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逸夫楼S118挤满了全校前来旁听庭审的同学,南京某公司及七名自然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公司及七名员工在经营过程中,非法出售及提供包括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车主姓名、车辆型号、汽车牌号等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告人如实供述或检举揭发了有关犯罪事实,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法庭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经过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庭后学生们与法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7名自然人被告与大学生年纪相近,甚至其中还有实习律师,法庭也通过公诉意见及庭审对全体人员进行了法治警示教育,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通过庭审进校园系列活动,树立宪法权威,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我校法治教育不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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