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法政学院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莅临我院指导气候法学建设工作。法政学院院长陈俊、副院长徐骏、曾明以及法律系、公共管理系部分教师参加。陈俊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探讨如何依托我校优势学科,发展气候法学新兴学科,加强对国家气候变化减缓适应、气象防灾减灾、气候资源合理使用、气象服务提质增效等重大战略的法治保障研究,助力我校优势学科高质量发展,更好回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徐骏汇报了我校气候法学建设的相关背景、研究基础、目标、思路和路径。潘家华听取汇报后,就气候法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指导。他指出气候法学的研究非常有必要,能有效地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他认为,气候法学的研究要关注重点,发现问题,界定边界,明确概念,然后再制定法律。当前气候法学的国际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相对成熟,我们更应注重国内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将国内法与国际法联系起来,从法律层面解读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立场。
陈俊总结指出,两办文件提出气候法学作为五种新兴法学之一,是我校法学学科发展的历史使命和重要机遇。我校大气、环境、海洋等优势学科,为气候法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校法学学科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也奠定了较为扎实的研究基础。未来将成立一支以法学为基础,大气、环境、海洋、经济、管理多学科交叉的研究团队,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学基础理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法律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制度以及降碳协同等方向推进有组织的科研。
本次活动现场氛围活跃,探讨的问题深刻并且涉及内容广泛,潘家华与各位老师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次会议不仅拓宽了老师们的学术视野,也为我校气候法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可行的建议。